学院会议制度
 卫生创建工作考核制度
 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学院车辆管理制度
 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院长信箱管理办法……
 公文处理办法
 电话管理办法(试行)
 督促检查工作暂行……
 学院大事记制度
 信访工作办法(试行)
 介绍信管理制度
 关于加强信息工作……
济 源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会 议 制 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学院会议质量和议事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会议为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议、全院教职工大会、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其他专题会议。
  二、全院性重大问题需要研究,或各部门重要问题需要提交研究时,可临时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已有明确规定职权范围的事项,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减少临时性会议,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院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题性会议由承办部门召集组织。临时会议应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各种例会正常召开时不再另行通知。全院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专题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一周将会议的组织方案报党政办公室。
  四、凡召开会议必须有明确的议题(议程),院务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其它会议由召集人或承办部门收集议题,对需要讨论的问题主管领导或提出部门应通过承办部门提前一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给与会人员。临时动议的问题一般不予讨论。
  五、各类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记录。
  六、所有会议一律不准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会议迟到、早退、旷会与平时考核合并进行,一并计入部门和个人考核档案。
  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场内要着装整齐,不准带小孩,不准抽烟、吃东西、交头接耳、看书阅报、随意走动,不准有其他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离开会场要整理好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保持会场整洁卫生。
  八、会议决定或安排布置的工作,会后各有关部门应立即贯彻落实,并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落实情况。分管领导、会议承办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督办,确保会议决议贯彻落实。
  九、各种会议参加人员及议事范围:
  (一)院长办公会议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各副院长、院长助理参加,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紧急事项随时召开。会议主要议事范围:
  (1)学习讨论有关重要性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需提交党委会和院务会的重要问题。
  (3)研究安排阶段性重要工作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专项问题。
  (4)审定重要文件材料。
  (5)审批5000元以上的追加预算。
  (6)需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院务会议
   院务会议由院长(或受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紧急事项随时召开。主要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部署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确定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
  (3)讨论审定全院工作会议报告和涉及全院工作的重要文件。
  (4)审定规章制度。
  (5)研究通报重大开支项目。
  (6)协调需要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安排的工作。
  (7)研究讨论需提交党委会、教代会讨论的重大事项。
  (8)需经院务会议讨论的其它重要事宜。
  (三)中层干部会议
  中层干部会议由院长(或受委托的副院长)主持,院班子成员、各党政部门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党政办公室文秘人员列席会议。
  (四)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根据党委书记指示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
  (2)研究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4)研究院长办公会、院务会提交审定的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改革方案、规章制度、机构设置等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事宜。
  (5)研究决定教学科研工作、重大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招生就业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6)研究决定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政策、原则,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调配和任免、老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人事工作的政策、原则。
  (8)研究决定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定期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制定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德育教育的方案和措施,研究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研究决定政治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中涉及学院稳定的重要问题。
  (10)研究决定纪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审定由纪委提出的党员干部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11)研究决定统战、武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2)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3)研究决定外事工作的原则和重要事项。
  (14)研究决定向上级党委提出的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向本院党代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15)其它需要提交会议集体讨论的重要问题。
  (五)全院教职工大会
  全体教职工大会根据全院性工作需要召开,由院长(或受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指示或重大决定。
  (2)安排全院重大阶段性工作。
  (3)通报学院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4)其他需要向全院教职工通报的重要事宜。
  (六)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和党委书记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商议召开,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纪检、工会、团委、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负责人参加,必要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它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只对有关问题展开讨论、提出方案,不形成决议。
  (七)专题会议
  根据学院阶段性中心工作需要,由职能部门提出会议组织方案,报请有关院领导同意后适时召开。会议一般由分管院领导或主办部门负责人主持,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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